【大紀元2020年08月19日訊】8月,湖北荊州市一名新冠病患在出院後復陽,而荊州市疾控中心在向社會公布該病例之時,卻將該患者姓名,年齡, 家庭詳細住址,手機號碼,甚至是身分證號這樣私密信息公之於眾!
不禁令人錯愕,信息公開的本意是將行政權力置於陽光之下,使民眾更有效地監督公權力的實施,但是信息公開等同於無視個人隱私嗎?
中國大陸雖有立法保護公民個人隱私,《政府信息公開條例》明確指出,行政機關不得公開涉及國家祕密、商業祕密、個人隱私的政府信息。
尤其是2017年6月,《政府信息公開條例(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)》,對涉及公民個人信息的內容,做了更加詳細具體的補充,明確行政機關「不得公開涉及他人身分、通訊、健康、婚姻、家庭、財產狀況等個人隱私的政府信息」。
但是,自從中共肺炎(新冠肺炎)在大陸爆發以來,很多包括個人信息的文件在微信等社交平台上被瘋狂轉發,病患的姓名、家庭住址、手機號碼、身分證號碼等。信息泄露給確診患者的生活帶來極大的困擾,騷擾電話和謾罵短信排山倒海,讓病患和家屬在承受病痛之時,還要面臨巨大的心理壓力。
誠然,疫情防控期間,為了公共利益,可以收集患者、疑似患者的個人信息,但是個人的電話號碼、身分證號碼、家庭住址等個人隱私信息有必要公開傳播嗎?即使需要公布,難道選擇去標識化處理?
自去年年末中共疫情(新冠疫情)爆發以來,由於行政機關泄露個人信息,已經造成社會上對於某些地域人群事實上的歧視,縱然疫情防控尤為重要,但是並不意味著患者的個人隱私權就此就拱手讓出,赤裸裸暴露在陽光之下!
根本原因,在於中共政府一貫漠視人權,以至於行政機關缺乏隱私保護意識,沒有完整的公示規範制度,任意公布公民個人隱私。曾經有中共某地方部門負責人直言不諱:「沒有考慮過是否會泄露公民隱私,公示時公布完整身分證號碼是一貫做法。」 ,簡直是公民隱私權為無物,將《政府信息公開條例》視為一紙空文。所謂依法問責完全流於形式,泄露隱私的違規成本過低,即使在社會公眾的質疑之後,地方政府也不過是將公示信息一改了之,真正受到問責的官員少之又少。
中共疫情(新冠疫情)以來中共政府的種種踐踏人權行為,其根本在於中共黨性就是漠視一切人權,因此「信息公開」變為「隱私公開」也就不足為奇了。
(圖片是該信息,為了保護患者,我已將隱私信息抹去)
責任編輯:任慧夫
August 19, 2020 at 03:21PM
https://ift.tt/2Q2RKjc
高婧婧:中共漠視人權 信息公開變隱私公開 - 大紀元
https://ift.tt/2APYMnx

No comments:
Post a Comment